宁德市物价局关于召开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
来源: [宁德市物价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8-06-15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现就宁德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7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
地点:宁德市物价局10楼会议室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正大路8号统计大楼10
层
二、参加人名单(见附表)
三、听证人(4名)
刘少辉 宁德市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物价局
局长
杨与建 宁德市发改委(物价局)副调研员
苏水莲 宁德市发改委(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科科长
陆惠敏 宁德市价格成本监审分局局长
四、听证方案
我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居民用水
特种行业
其他行业
合表
(元/吨)
第一级(吨)
第二级(吨)
第三级(吨)
基础水价
(元/吨)
基础水价
(元/吨)
价格(元/吨)
价格(元/吨)
价格(元/吨)
当前水价
1.58
20吨以内(含)
20-30吨(含)
30吨以上
2.80
2
1.58
2.37
3.16
拟调价格
1.85
20吨以内(含)
20-30吨(含)
30吨以上
5
2.17
1.85
2.78
5.55
增幅
17.09%
17.09%
17.09%
75.63%
78.57%
8.5%
注:对享受社会最低保障人员居民用水在基数内用水价格保持不变,仍按1.3元/吨执行。
特此公告
宁德市物价局
2018年6月15日
附表:
参加人名单
(一)消费者参加人(12名,由宁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推荐)
姓 名
性 别
身份职业
姓 名
性 别
身份职业
刘碗清
男
群 众
杨凤生
女
群 众
吴林生
男
群 众
张 毅
男
机关干部
赖 鹰
男
群 众
周进禄
男
群 众
叶汉武
男
机关干部
王和彩
男
群 众
林春枝
女
社区干部
吴小青
女
社区干部
王立轩
男
社区干部
苏胜墀
男
群 众
(二)经营者参加人(1名)
姓名
性别
身份职业
游 敏
男
中闽(宁德)水务有限公司
(三)相关利益方参加者人(2名)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邱德华
男
福建宁德市德源自来水有限公司
刘碧芬
女
蕉城区金涵水库
(四)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参加人(10名)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王文华
男
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林向盛
男
市政协经济委员会
陈 耿
男
市政府法制办
陈毅锋
男
市住建局
黄华兴
男
市水利局
王 珏
男
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翁晓敦
男
市经信委
刘强锋
男
市财政局
卓开极
男
市环保局
黄庆清
男
市消费者委员会
(五)专家学者(2名)
姓名
性别
身份职业
杨微佳
男
宁德市图审中心工程师
冯善康
男
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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