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从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经过半年多的检查、督促落实、回头看,该局完成对中闽水务、安燃燃气、新奥燃气、寿宁自来水厂等7家企业的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1家企业涉嫌推迟执行政府定价,经过整改,目前多收的0.72万元已全部退还消费者。
据介绍,从检查情况看,我市供水、供气企业在落实政府定价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较好,供水企业能认真执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阶和五保户、生活困难户优惠水价,供气企业能严格落实春节期间工业企业使用天然气增量部分优惠价格政策,共减轻8家用气企业负担52.19万元。(来源:2018年6月19日宁德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