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财物价格鉴证
来源: [宁德市物价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6-11-28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以下栏目信息请根据真实情况填写,严禁出现兜底性条款。)
事项名称
涉案财物价格鉴证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或公共服务)
其他行政权力
一、许可范围(必填)
本标准规定了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的主体、设定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联系方式、本标准适用于涉案财物价格鉴证。
二、实施主体(必填)
宁德市物价局
三、设定依据(必填)
1. 《福建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
四、申报条件(必填)
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及其他派出机构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涉及价格不明或价格难以确定的财物
五、数量限制(必填)
无
六、申报材料(必填)
在办理刑事案件中,需要对涉案财物或者标的进行见证的,应当委托同级价格鉴证机构办理,并出具价格鉴证委托书
七、办理程序(必填,办理环节不能超过5个)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受理:1个工作日;
审核:4个工作日
审批:4个工作日;
办结:1个工作日。
八、办理时限(必填,承诺时限要压缩在法定时限50%以内)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自受理通知单签发日起10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必填)
不收费
十、联系电话(必填)
0593- 2079887
十一、受理地址(必填,根据真实情况填写,填写原单位受理科室或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名称)
宁德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东侨开发区正大路8号 )
十二、交通指引(必填)
乘坐9路公交车至工会大厦站下车
- 【收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