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宁德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宁德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本《指南》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可以在“宁德市物价局”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
宁德市物价局物价审理科是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能科室,负责牵头、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市物价局物价审理科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市物价局的主要信息:
(1)机构职能、领导分工
(2)法规文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宁德市价格事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4)价格统计信息
(5)本局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6)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7)行政执法
(8)价格收费管理
(9)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可参见市物价局编制的《宁德市物价局信息公开目录》。
2.公开形式
市物价局在市物价局门户网站《日博中文体育在线》主动公开市物价局信息,网址为http://www.tjzxhw.com。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2008年5月1日开始执行)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信息,可以直接在《日博中文体育在线》门户网站上填写并递交《宁德市物价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从《日博中文体育在线》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向市物价局物价审理科递交书面申请表。
1.书面申请受理机构:市物价局物价审理科
咨询电话:0593-2867005
传真号码:0593-2867567
电子邮箱:ndwjslk@163.com
通信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正大路8号10楼
邮政编码:3521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的具体步骤
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日博中文体育在线》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具体网址为http://www.tjzxhw.com/。申请人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日博中文体育在线》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并直接递交电子版《申请表》即可。
(2)书面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获取市物价局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市物价局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处理市物价局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宁德市物价局门户网站上的流程图。
4.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物价局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行政机关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申请公开物价局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物价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物价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08年3月18日